星期日, 2月 27, 2005

《法吻》

「一名牧師與他的秘書激烈熱吻之後被控性騷擾。一個法吻,讓他賠上事業、名譽、家人朋友,還有他的靈魂。他自此消聲匿跡,直至數年後,在一個酒會上與她狹路相逢......。是誤會、計謀,還是別有內情?兩人翻閱記憶中每一個角落,重組真相,讓這一個法吻,在法庭以外重新審判。」

被這段短短的說話吸引了而走進劇場。

場刊中,記錄了編劇的一段話「尼采說善忘的人是幸福的,因為他們活在錯誤也感到快樂。......但是我想說的是,這兩個角色在我心目中都是光明的,我甚至認為,人們一直不能擺脫更大的罪惡,是因為我們沒有堅持審視自己的靈魂。」

然而,當我們在不幸中不停審視自己,真的能夠擺脫更大的罪惡麼?從不同的角度,不同的價值取向,人們對同一件事的看法總會有所不同。儘管方向一致,仍有輕重之別。活了一把年紀,我們明白世上的大善與大惡之事,為數極少。例如:我們自少就明白殺戮是錯誤的,生命是寶貴的,但在戰場上殺戮則是「合理」的。執著於過去,困於狹窄的思考中,是否真的能找到答案?人是否就可以成長?我倒覺得有些時候,答案未必能即時遇見,當我們遠離事件,及個人成長以後,方可看到答案。